14 | 46000000TX-JC-1401 | 行政檢查 | 對本行政區域內短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 《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5年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1號)第三十條:“電信管理機構對短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電信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不得妨礙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正常的經營或者服務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電信管理機構實施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檢時,應當對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審查。” | 監督電話:0898-66510866; 電子郵箱:txglj@hnca.gov.cn | 承辦處室:信息通信管理處、網絡安全管理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