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印發《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7年5月2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實施意見》( 青政發〔2017〕14號)。《意見》全文如下: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大數據戰略,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和省政府《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16〕25號)精神,加快推動我市大數據健康發展和廣泛應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強化大數據對政府治理、經濟轉型、社會服務的支撐作用,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和建設宜居幸福創新型國際城市目標,充分發揮大數據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政府履職效能、構建信息惠民體系、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培育新興產業和新業態等方面的創新引領作用,推動數據、技術、應用、安全協同發展,形成大數據創新發展新模式和智慧城市競爭新優勢。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緊跟全球大數據發展趨勢和前沿動態,加強大數據采集、處理、開發和應用模式創新,鼓勵利用大數據創新創業,推進大數據應用關鍵技術突破,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社會治理、智慧城市和產業發展等的深度融合。
堅持集約統籌。以公共數據集中統一、社會數據百花齊放、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為原則,建立健全大數據發展體制機制。在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全面推行大數據基礎支撐云服務模式,實現資源集約化利用,堅決遏制分散建設、重復投資、信息孤島和數據割據等現象。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作用,營造全面發展的良好環境,實現各領域大數據發展齊頭并進。
堅持開放共享。堅持開放共享為常態、不開放共享為例外的原則,大力推進數據資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跨行業交換共享,推動公共數據向社會開放,鼓勵社會數據資源流通,加快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相互融合和增值開發利用。
堅持應用導向。圍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等重點領域,積極開展大數據應用示范,著力解決社會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務等方面問題,突出應用,注重實效。大力支持傳統企業利用大數據提升經營和生產能力,實現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
堅持安全可控。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管和技術防護,在保證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推動大數據發展和應用。
(三)總體目標。到2018年,基本形成多方參與、協調融合的大數據發展氛圍,“政產學研用資”協同發展體系初步建立;全市統一、布局合理、規模適度、保障有力、綠色集約的政務大數據和云計算中心(以下簡稱“大數據云中心”)建成啟用;集中統一的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公共信用、審批證照等基礎數據庫進一步完善;各區(市)大數據產業快速發展,高端智能、新興繁榮的產業發展新生態逐步顯現;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大數據示范應用、大數據交易中心建設等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規范有序的大數據發展環境基本形成,城市計算和數據處理能力位居全國前列,公共數據整合共享開放程度處于較高水平,大數據產業鏈條趨于完整,創新應用和兩化融合發展保持全國領先。緊緊圍繞“打造全國性社會化大數據中心、發展大數據產業”的目標,將我市建設成與宜居幸福創新型國際城市戰略相適應并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大數據集散服務中心、研發創新中心、應用引領中心和產業集聚高地。
打造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的“善政”新模式。建成一體化城市大數據中心,通過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聚、通、用”,形成跨部門、跨行業數據資源共享共用和統一開放格局,提升政府決策能力和風險防范水平,提高政務服務和社會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構建以人為本、公平普惠的“惠民”新體系。圍繞服務型政府建設,在公用事業、市政管理、城鄉環境、文化教育、農村生活、健康醫療、交通治理等公共服務領域全面推廣大數據應用,形成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務體系。
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興業”新格局。推進公共信用、交通、醫療、衛生等重要領域公共數據合理適度向社會開放,帶動社會公眾開展大數據增值性、公益性開發和創新應用,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激發創新活力,助推我市“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建設。
積聚產業融合、協同發展的“強效”新動能。推動大數據與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相關產業融合集群、協同發展,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大數據相關企業,形成服務經濟社會民生的大數據產業融合發展新業態。
營造服務完備、公開透明的“數創”新環境。制定大數據發展標準規范,加強大數據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力度,逐步建立支持大數據發展的配套政策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實施重點工程,助推大數據發展
(一)城市資源數據化工程。
1.推動公共資源數據化。實現政務運行、城市基礎設施數據化,依法推動公共管理、社會服務數據化運行;引導企業生產經營、社會服務等活動全流程數據化。加強數據的采集和保存,全面實現城市運行各要素數據化驅動。(市電政信息辦、市交通運輸委、市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檔案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公共數據規范化管理。依據行政權力清單和政府部門責任清單,梳理各部門、各單位信息化系統產生、存儲的各類數據資源,編制公共數據資源目錄。依法建立公共數據采集、存儲、脫敏、利用、安全等管理制度,實現公共數據全流程規范化管理。(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多樣化數據采集體系。各級、各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須依托全市統一的政務信息采集平臺,按照“一數一源、多元校核”的要求,采集公共數據資源。推廣傳感器、射頻識別、近距離無線通信、微機電、衛星定位、視頻識別等多種數據采集方式,實現身份、位置、圖像和狀態等多方面感知,提高數據采集的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結合行業應用,搭建大數據采集平臺,引入社會數據和互聯網數據,構建“行政收集、有償購買、自愿上傳、融合共享”的多渠道、精準化、實時性的大數據采集體系。(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數據融合增值化工程。
1.建立健全數據標準體系。按照“統一規劃、標準先行”原則,制定統一的基礎平臺標準和數據元標準,實現基礎平臺重用與業務需求個性化兼顧;制定統一的數據共享標準,保障數據采集、整合、共享協議一致,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制定統一的管理標準,保障數據管理規范、安全可控。(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統建統一的大數據云中心。大數據云中心建成啟用后,逐步整合各區(市)、各部門分散的數據中心和平臺設施;無特殊需要或上級明確規定的,各部門一律不得安排機房建設和改造項目,不得分散配備機房設備、主機服務器、存儲系統等基礎軟硬件設施。(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部門間數據資源交換共享。進一步完善市、區(市)兩級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按照國家、省、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深入推進數據資源共享工作,到2020年,部門間數據共享需求滿足率達到80%以上。通過信息共享能夠獲取的數據,原則上不得重復采集;不符合信息資源共享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項目,按相關規定不予審批建設;未達到立項信息共享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項目,按相關規定不予驗收。(市電政信息辦、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公共數據資源匯聚融合。進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信息、建(構)筑物等基礎數據庫,建立電子證照、網上辦件等專題數據庫;依托“信用青島”網站,建立自然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三大公共信用數據庫。加強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匯聚融合,建成城市大數據中心,到2020年,公共數據資源整合度達到60%。(市電政信息辦、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各級、各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要充分依托“青島市政府數據開放網站”主平臺,以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和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拓展數據開放廣度和深度,豐富完善數據開放清單和數據接口,引導鼓勵社會力量開發利用。逐步取消政務部門進行的有償性數據資源開發經營活動,以市場化運作方式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發展數據服務和資源交易。大力引進國內外有實力的數據服務商,培育形成一批社會化大數據中介服務機構,代理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采集、整理、加工、分析等業務。大力發展數據交易市場,建立大數據交易中心,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在數據交易市場購買經過清洗、分析、建模、可視化后的數據。依托青島—慧與軟件全球大數據應用研究及產業示范基地、青島—亞馬遜AWS聯合創新中心等國際知名企業,匯聚全球大數據資源和服務,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開展國際數據資源服務交易。(市電政信息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廣新局、市金融工作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鼓勵社會數據共享共用。鼓勵市場主體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進行數據資源共享,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加強數據采集并開放自身數據資源,利用大數據提高生產經營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培育公益性數據服務機構,鼓勵企業創新數據共享機制,探索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社會公眾等在確保數據所有權的基礎上建立數據融合增值利用的商業新模式,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個人參與公益性數據資源開放建設。充分發揮我市的區位優勢、海洋經濟優勢、產業基礎優勢和智慧城市建設優勢,在大力實施城市數據化的基礎上匯聚國內外數據資源,建設區域性大數據集散服務中心。(市電政信息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府治理智慧化工程。
1.建立政民溝通新模式。利用大數據多渠道匯集民意民智,洞察公眾意愿和看法,通過精準分析進行定向宣傳,消除信息不對稱障礙,提高公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通過大數據發掘部門業務深層次關聯關系,優化政府機構設置,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動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運用大數據對政府制定政策進行綜合分析和效果預測,促進政策優化調整,提高政府決策科學化水平。逐步整合各部門業務系統,實現流程互通、數據共享,推行以服務對象為中心、以流程為主線的跨部門、跨層級業務協同,以數據驅動打破部門間壁壘,促進“一體化政府”建設。(市電政信息辦、市編委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市場監管水平。運用大數據加強市場監管,實現監管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推動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增強社會誠信和自治能力。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數據開放、社會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提高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透明度,有效調動社會力量監督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市場監管格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助力和諧社會建設。以數據驅動加強人才培養和人力資源優化,增強社會創造活力。加強歷史和現實數據分析,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提高公眾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通過數據挖掘精準定位環境污染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市宜居水平。(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民生服務便捷化工程。以優化民生服務、激發社會活力、促進大數據應用市場化服務為重點,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機構開展大數據創新應用研究,開發各類便民應用。利用大數據洞察民生需求、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推動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樣化需求。(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海洋經略科技化工程。
1.規劃建設超算和海洋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依托青島國家海洋實驗室,規劃建設國際領先的超算和海洋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支撐海洋科技發展和成果轉化,推動海洋特色創客蓬勃發展,為提升海洋高新技術產值和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提供服務。同時,面向全球提供海洋數據計算、存儲和大數據分析等服務,推進海洋合作加速拓展,助推建設國際先進的海洋發展中心。(青島海洋國家實驗室負責)
2.推動海洋大數據應用。建立集數據采集、存儲、更新、處理、分析、共享、應用等為一體的海洋大數據綜合發展體系,通過多元海量異構海洋立體數據的動態獲取、智能分析與快速處理,實現海洋大數據的有效共享和綜合利用,打造面向政府決策和市場應用的海洋數據產品,支撐海洋科學研究、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等活動。(市電政信息辦、青島海洋國家實驗室、市海洋與漁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產業轉型創新化工程。
1.提升大數據產業支撐能力。發展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引進和培育大數據產業咨詢、服務、運維企業,建設面向大數據相關領域的質量檢測和標準認證平臺,形成面向大數據產業的公共服務平臺。實施大企業和大項目帶動計劃,吸引有實力的國內外大數據企業落戶,圍繞數據存儲、數據分析、數據應用與數據安全等大數據產業鏈環節,培育和引進大數據重點企業;建設大數據創新基地、產業基地、人才實訓基地、孵化器、創業創客平臺和應用示范中心等,打造國際知名的大數據產業聚集高地。開展大數據技術和產品研發,大力引進高水平大數據研究機構,支持青島國際院士港、“清華—青島”數據科學研究院、青島大學數據科學與軟件工程學院等開展大數據技術研究,加快青島—慧與軟件全球大數據應用研究及產業示范基地、國家城市道路交通裝備智能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信息中心青島評測中心、中科院地理信息與文化科技產業基地青島中心、太極科技產業園、浪潮大數據科技園、青島—亞馬遜AWS聯合創新中心、百度(青島)創新中心和華為企業云數據中心等項目建設進度;鼓勵各高校多種方式設立大數據相關專業和研究機構,支持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設高水平的大數據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推動我市成為全國重要的大數據研發創新中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大數據產業鏈條。合理布局大數據產業及項目,爭創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鼓勵各區(市)結合實際,在大數據、云計算及應用領域組織實施一批行業應用示范項目,實現大數據產業差異化發展,形成資源共享、人才互動、聯動發展的良好業態。完善大數據產品體系,著力發展數據采集、清洗、存儲管理、分析挖掘、可視化、安全監管等大數據產品,壯大大數據咨詢、服務行業,建立大數據技術、產業、應用生態體系。加快電子標簽、智能傳感器、物聯網芯片、近場通信、傳感網組網和管理等的研發與產業化,加快建設城市智能感知網絡,支持傳感器、智能可穿戴設備等數據采集設備的應用推廣,提高大數據采集能力和信息惠民水平。推動三大電信運營商在我市建設大型數據中心,爭取成為全國性或區域性信息交換樞紐和信息存儲中心;支持中國聯通集團在我市建設具備國際互聯網轉接業務能力的區域性國際出入口局;支持各電信運營商加大網絡擴容升級力度,全面推進“三網融合”,提高各大運營商數據資源互聯互通能力和共享效率。率先開展5G等移動互聯網新技術應用試點,加強移動互聯網接入能力建設。支持重點企業設立區域性云計算平臺,開展云計算前瞻性研究,拓展云服務能力,為大數據產業發展提供計算、存儲等基礎支撐能力。發展智能手機、智能電視及機頂盒、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等云端產品,拓展大數據應用。為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智能制造等新興產業相關的創新平臺、產業園區、核心企業打造溝通交流平臺,鼓勵協同創新,實現協同發展。(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引導企業利用大數據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拓展大數據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產業鏈各環節的應用,提升大數據對傳統企業轉型升級的服務支撐能力。支持大數據企業和傳統企業的跨界合作和投資并購,實現混合經營和業態創新。(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環境營造多元化工程。
1.搭建互動交流和宣傳平臺。加強大數據發展促進工作的宣傳力度,辦好世界大數據大會,以應用示范中心、網上展示平臺和各類活動為載體,調動全社會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開展對外服務、宣傳交流和應用推廣,多渠道展示我市大數據典型應用成果,為推動大數據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市電政信息辦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政產學研用資”協同發展體系。組建市大數據發展促進會(大數據聯盟),匯聚“政產學研用資”各方資源,推進大數據相關理論研究、技術研發、數據共享、應用推廣和資本融合,實現資源共享、聯動發展。(市電政信息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教育和培訓。針對政府公務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提升對大數據及其價值的認識,促進各部門在日常管理、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廣泛開展大數據應用。(市電政信息辦、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利用大數據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通過中國計算機學會(CCF)大數據與計算智能大賽、全球創新創業大賽、應用創新開發競賽等活動,采用服務外包、社會眾包、助推計劃、補助獎勵、應用培訓等方式,鼓勵公眾和企業發掘、利用、開放數據資源。支持大數據創新創業項目,激發創新活力,推動大數據與科研創新有機結合,實現聯動創新。發展創客空間、智慧小企業創業基地等眾創空間,打造適應大數據創業的新型孵化平臺,支持大數據領域中小微企業發展。(市電政信息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示范應用,提高融合發展水平
(一)政府治理大數據示范應用。
1.市場監管。以法人數據庫為基礎,整合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銷售物流、違法失信、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建設涵蓋資格監管、行為監管、專業監管、消費維權服務四大監管業務領域的基礎應用,重點實現信用監管、協同監管等綜合應用,形成一體化、協作式大數據綜合監管平臺。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通過對市場數據的聚合和關聯分析,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情況,預警企業不當行為,增強聯合執法能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安全生產監管。整合安全生產動態監管數據和執法監察數據,采集企業狀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數據資源,結合地理信息數據,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標準化管理體系,保障生產安全風險管控。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分析預測區域風險,預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促進隱患整改能力提升,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提供決策支撐。積極穩妥開放監管數據,提升安全生產監管的社會公眾參與能力,提高監管針對性。(市安全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公共信用建設。依托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平臺,歸集政務部門和公共機構在履職過程中產生和收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建設自然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三大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實現公共信用信息社會共享,建立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約束機制,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支持征信服務機構與政務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深入合作,依法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在市場交易和社會交往活動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促進公共信用信息和社會信用信息的深度融合與協同使用,引導征信機構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信用服務業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全面準確的基礎信用信息服務。(市電政信息辦、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食品藥品安全。整合食品藥品動態監管數據和檢驗監測數據,匯聚食品藥品監管、農業、林業、畜牧、漁業、商務、衛生、公安、質監等相關數據,自動抓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互聯網交易、網絡輿情和第三方排名、評價等數據,形成對監管對象全生命周期、全環節的立體式、多維度數據感知。鼓勵有條件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建設追溯體系。積極穩妥開放監管數據,引導公眾安全合理飲食用藥,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社會公眾參與能力。構建大數據分析模型,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靶向性。(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財源建設。以財政、國稅、地稅及各有關部門和區(市)涉稅數據共享為主線,將財政部門涉稅數據和稅務部門按區域、行業、稅種分類的基礎稅收征管數據,以及其他部門的涉稅數據進行整合,摸清稅源底數、堵塞漏洞,逐步實現對稅源有效管控,為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保持財政收入穩增態勢夯實基礎。(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公共安全。對公安內部數據、外部社會數據、互聯網數據進行匯聚、清洗、轉換,利用其他政務部門共享的數據資源和視頻監控資源,完善社會安全數據、應急數據和視頻數據,形成支撐各類公安業務和各警種應用的公安大數據中心,為基礎查詢、綜合分析、決策支持、深度挖掘等業務應用提供標準化、模板化的數據服務,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事件監測預警、快速響應和高效打擊犯罪等能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市公安局負責)
7.環境保護。利用物聯網、遙感、無人機等先進技術,提升大氣、流域、土壤、森林等方面生態環境數據采集能力,推進排污許可證、餐飲業油煙管理等業務信息化建設,配合排污權交易平臺建設,加強對環境污染的監測和評價。實現污染源、污染物、生態環境質量等方面的評價模型應用和資源信息共享,加強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統籌協調決策能力,支撐多部門合力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市環保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依托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和建(構)筑物數據庫,搭建以建(構)筑物數據庫為基礎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大數據庫和城市建筑云平臺,創建智慧城市設計仿真與可視化技術研發平臺,實現基于“型+流”的大數據智慧城市的建設推演與成果評估。集成建筑信息模型(BIM)與地理信息系統(GIS),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開展CIM大數據工程示范應用,打造CIM大數據示范產業園。搭建“多規合一”的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綜合服務平臺,歸集、整合、關聯城鄉規劃、建設、土地利用、海洋資源、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歷史文化資源等領域數據,實現部門間信息資源的聯動共享, 打造透明城市。(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青島理工大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統計分析。融合政府綜合統計數據和部門統計微觀數據,結合統計經濟模型,進行經濟運行狀態、產業結構、預警預測等分析,輔助政府決策與管理,為企業發展提供咨詢服務。(市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審計監督。以“金審”三期工程建設為契機,完善審計信息系統,建設審計綜合作業平臺、審計數字化指揮中心、審計大數據服務系統、審計模擬仿真實驗室和審計綜合服務支撐系統,提升審計指揮決策、審計質量管理、數據匯聚與共享、數據綜合分析等能力。以公共財政運行安全和績效評價為重點,探索構建電子審計體系,初步實現對一級預算單位的常態化審計監督,強化審計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免疫系統功能,推動完善政府治理。(市審計局負責)
(二)民生服務大數據示范應用。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數據為基礎,匯聚互聯網數據、共享政府部門和社會第三方數據,打造人社智能服務決策平臺,實現主動、精準、個性服務和科學決策。探索建立人社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繪制單位和個人多維度、多線條的動態“信用畫像”。深化科學監管體系建設,深度分析就業、社保、勞動關系、人才、機關人事等數據規律,實現對各類業務行為動態預警和有效監管。加強創業創新信息資源整合,打造創業云平臺,實現網上創業大集、眾創空間、投融資中心、人才超市、創業社交等于一體的網絡互動載體,為創業者提供智能化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醫療健康服務。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市、區(市)兩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務體系,健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全員人口基礎資源數據庫,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推進健康醫療臨床科研大數據研究與開發,構建臨床決策支持系統;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預警機制,推進疾病危險因素監測評估,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快構建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鏈,推進健康醫療與養生、養老、家政等服務業協同發展;完善居民健康信息服務平臺,實現網上預約就診、移動支付、檢查檢驗結果查詢、遠程醫療和個人健康維護等相關應用。(市衛生計生委負責)
3.交通治理。以“多位一體”平行交通運用示范工程為主線,全方位匯聚交通地理信息專項數據和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等各類交通領域數據資源,結合環境與氣象數據、城市人口與崗位分布數據、交通事故與違章數據、手機信令數據、社會網絡數據,研究交通擁堵解決方案,完善交通設施布局,提高交通執法效率,提升交通治理水平,以及交通監測和應急處置能力。(市交通運輸委、市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教育文化服務。建設覆蓋市、區(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公共管理平臺、教育資源平臺相融合的云服務體系,探索大數據在教育管理決策、監測評價、公共服務中的運用。推動教育資源共建共享,匯集優質教育資源,開展教育教學管理和人才培養的大數據分析,優化教學策略、教學方式、教學過程和教學評價,推廣“微課”“翻轉課堂”“混合教學”“電子書包”等新型教學模式,促進教育模式創新與變革。建設終身學習服務平臺,加快推廣教育云平臺等典型應用,逐步探索建立學習成果認證體系和覆蓋個人全部受教育信息的終身學習賬戶。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數字博物館、數字檔案館等數字公共文化項目建設,重點打造青島公共文化云,構建全域共享、互聯互通的數字文化服務平臺和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檔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民政服務。整合養老、救助、撫恤、救災、社會福利等領域數據資源,結合人口庫基礎數據、不動產數據、機動車數據等,建設由城市延伸到農村的統一民政服務大數據應用工程,為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相關工作提供支撐。構建數據關聯分析模型,對困難群眾、受災群體、優撫對象等進行全方位精準分析,提高社會救助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和數據分析預警能力。建立養老服務需求評估機制,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調控社會養老服務資源,引導養老產業發展。進一步改善基層公共服務,以數據驅動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機制,推動發展社區服務業。(市民政局負責)
6.商務發展。建設內外貿融合、“引進來”與“走出去”雙向投資等服務型數據服務平臺,為產業發展、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提供精確服務。加強商務運行監測預警工作,跟蹤監控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重要流通企業、重點市場、應急保供等商貿流通行業相關數據,實現信息融合和關聯分析。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工作。為中小商貿流通服務、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大數據服務支持,引導企業推進市場拓展、開展精準營銷和優化對外服務;帶動商業模式創新,進一步推動大數據在電子商務企業供應鏈應用創新,完善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平臺建設。(市商務局負責)
(三)海洋大數據示范應用。
1.海洋漁業。系統整合漁業數據資源,實現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發展漁業電子商務。在水產養殖重點區域推廣應用水體環境實時監控、自動增氧、餌料自動精準投喂、水產養殖病害監測預警、循環水裝備控制等信息技術和裝備,全面提升陸基工廠、網箱和池塘養殖的信息化水平。加強養殖過程控制管理,利用大數據分析挖掘技術,為養殖企業在最佳環境、最佳養殖密度、最佳上市時間、災害預警等方面提供決策信息支持,推動水產養殖行業向集約化、信息化、智能化發展,引領漁業產業優化升級和持續、高效發展。(市海洋與漁業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海洋船舶。以海洋船舶定位數據為基礎,整合船舶基礎信息、漁船救助終端等數據,涵蓋海上船舶管理、港口流量分析、船舶碰撞預警分析、漁船監管、漁業捕撈強度分析等業務領域數據,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建設一體化、協作式大數據綜合分析平臺,實時分析重要港口貨運船和海上漁業資源流量變化趨勢。(市交通運輸委、市海洋與漁業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港航物流。以港口為中心,集成港航物流數據,構建大數據航運指數、港航數據共享服務中心等面向服務和監管的應用系統,助力打造東北亞國際航運綜合樞紐。(市交通運輸委、青島港集團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產業大數據示范應用。
1.工業。普及推廣工業云服務,支持企業利用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在線交互研發設計、眾包設計、虛擬仿真、三維(3D)打印等工業設計新模式。爭取建設國家級和省級互聯網型開放式工業設計中心,為行業開展工藝設計、產品研發、企業管理提供云服務。支持企業建設智能工廠、智能車間,推動大數據在研發、生產、經營、服務等產品全生命周期、產業鏈全流程的應用,助推智能制造與先進服務加快融合,形成全國性大數據應用引領中心。(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
2.科技。推動由公共財政支持的科研活動獲取和產生數據的逐步開放共享,實現重要科研數據的匯集、保存、管理和共享利用。對各類科技資源進行大規模整合,搭建層次清晰、覆蓋全面、內容準確的科技資源數據庫,形成涵蓋國民經濟主要領域、分布合理、互聯互通的科技資源服務體系,為生產生活提供精準、優質的科技數據服務,培育和推動科技服務產業發展。(市科技局負責)
3.旅游服務。以青島旅游大數據中心為平臺,收集、積累、整合、分析游客客源地、特征、偏好等游客數據信息和食住行游購娛廁等旅游數據信息,推進智慧服務、智慧營銷和智慧管理應用,加強旅游經濟變化趨勢分析,促進旅游服務資源的優化配置;構建跨部門、全行業的旅游大數據應用分析平臺,推動形成集信息服務、應急指揮、輔助決策、旅游安全監管、精準營銷等功能于一體的旅游監管服務體系。(市旅游發展委負責)
4.農業。整合農業、水利、林業、畜牧等方面數據資源,推動農業大數據共享開放。推廣應用基于物聯網技術的農業環境監控系統和病蟲害在線監測診斷系統,提高農情田間監測防控水平。強化農產品質量追溯,開展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農村土地流轉、生態環境監測評價等農村信息服務大數據應用。鼓勵圍繞區域主導產業,建成具有帶動作用的農業大數據應用示范區,推動大數據與農業深度融合。(市農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安全防范,保障大數據健康發展
(一)完善大數據安全支撐體系。采用安全可靠的軟硬件產品和服務,建立大數據本地和異地容災備份機制,提升基礎設施和關鍵設備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大數據安全規范體系和評估體系建設,完善網絡和信息系統安全防護體系,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措施,提高重大風險識別分析水平,加強對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的預警、研判和應對指揮。
(二)提升安全技術保障能力。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安全問題研究和基于大數據的安全技術研究,重點推動數據加密、數據脫敏、訪問控制、安全審計、數據溯源、態勢感知等安全技術研發和產品應用推廣,探索“區塊鏈+大數據”統籌發展新模式。開展大數據平臺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評測,提升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漏、防竊取的監測預警能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數據防護網,全面提升針對隱私數據泄露、違法數據流動等安全風險隱患的識別、監測和處置能力。
(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保障信息安全的范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確保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受到合理保護。建立數據災備、安全防護管理和應急處理制度,實現安全評測、風險評估和應急演練規范化、精細化、常態化。
五、加強政策引導,建立全方位保障體系
(一)強化組織保障。市推進大數據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聯系和督查考核機制;各區(市)應明確專門機構統籌轄區內大數據發展促進和應用推廣工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應確定大數據發展分管領導和責任處(科)室,鼓勵建立首席數據官(CDO)制度,加強大數據政策落實和技術研究,推動大數據成果更好更快地應用到城市治理、產業轉型和經濟健康發展上來。
設立青島市大數據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其中本市產業專家和企業專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推動組建國資控股大數據公司,充分挖掘使用經過數據脫敏等安全處理的公共數據資源,開展數據增值服務,受托開展公共數據的商業化運營服務。
(二)完善制度保障。探索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研究制定政務云管理、數據采集及分類分級、公共數據開放、數據存儲、質量保證、數據脫敏等一系列標準規范,組織開展大數據標準驗證和應用試點示范,推動標準服務、評測和監督體系建設,在應用中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大數據市場交易標準體系,制定有關標準規范、服務規則、技術協議;建立市場化的現代運行機制,發展培育數據流通市場,規范大數據市場交易行為。制定數據商業化服務規則,明確公益性與商業性服務界限。
(三)提高財稅保障。建立資金保障機制,確保大數據云中心的建設、擴容和改造投資,相關部門可依托大數據云中心建設行業大數據應用示范工程,推動重點大數據項目實施和大數據科研機構落地,并將相關費用納入年度預算。依托國有投融資平臺企業,設立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吸引社會資本采取股權投資等方式參與大數據發展應用,重點支持大數據核心技術攻關、關鍵設備和產品制造、產業鏈構建、重大應用示范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小額貸款、民間融資機構等地方性金融組織創新金融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對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大數據企業,切實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出臺財政資金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推動支持社會力量開發大數據增值利用,綜合運用財政資金、金融工具和稅收優惠等手段對初創企業進行扶持,為創業者提供辦公場所、創業服務、數據資源、平臺和技術工具等方面優惠條件。
(四)落實人才保障。支持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在我市設立大數據研究機構,引進集聚國內外大數據人才。建立健全多層次、多類型的大數據人才培養體系,依托人才引進工程,加強大數據領域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培養;鼓勵高等院校設置數據科學專業,聯合企業、科研院所共同培養大數據專業人才。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3日